黄昏,黄昏后。

青年又走上了大街。

街道向城内延伸,两侧也渐渐繁华起来,夜市正慢慢展开。

他杀了四个人,但他不想去在意。

实际上,世上每天都有千万人死去,不是么?

他只知道自己此行是为了杀一个人:白面蛇韩霖。

也许还有一个:沈飞泓。

不过那是暂时不需要考虑的。

毕竟他此生活着就是为了杀他!

他只知道,自己只要一天不死,就会每天在心里将他千刀万剐一百遍。

二月,正是桃花初绽的时候。

道路两边种着桃花。

青年淡淡地看着,忽然想起一个人来——那个人本就像是桃花一样的。

想到此处,他又忽然觉得有点饿——她是常常在春天给他炖鸡汤喝的。

他决定找个小摊买两个馒头。

就在这时,一人的声音在他旁边响起,道:“朋友,敢问贵姓?”

正是方才酒馆里那青衣男子。

青年看了他一眼,道:“唐,唐煜。”

原来他便是唐煜。

十年前平江唐家几乎被灭门的时候,吹云阁阁主唐琛的遗孤。

那人笑了笑,道:“幸会,我姓曾,曾小白。”

唐煜没再理他,继续向前走。

曾小白也没在意,迈步跟着他。

他身材颀长,腰上左边挂着一把已经破旧的长刀,右边挂着两个酒壶,广袖飘飘,摇着一把竹扇,闲闲散散地四处看,一副公子哥的做派。

唐煜走得更快了。

两侧的小摊卖得七零八碎,小贩也都各有特色。

有碎嘴的女人、精干的小伙子、沉默的老人、貌美的姑娘……

唐煜走到了一个花糕摊子前,卖货的是竟一个满脸胭脂的男人。

曾小白吃惊地挑起眉毛。

唐煜道:“要半斤。”

那男人妩媚无比地向他抛了个媚眼,翘着兰花指给他装好,拿钱时还蹭了一下他的手。

唐煜的脸阴沉冰冷。

那男人终于正眼看清了他的人,又看到了他的剑,顿时感觉到一阵寒意从脊梁钻起,后退了一步。

他的剑不用出鞘,他的人就已经是一把利剑。

但偏就有人感觉不到这寒意。

曾小白问:“你喜欢男人?”

唐煜握了握拳头,道:“不。”

曾小白道:“那为何找这人妖买糕?”

唐煜没说话,答案其实显而易见。

这的确是为了保证食物没被下毒的最好选择。

毕竟谁会想到,他竟会去这么一个人妖摊子上买花糕呢?

唐煜又反问道:“你喜欢男人?”

曾小白摇了摇头,道:“我只喜欢女人。”

唐煜道:“那你为何跟着我?”

曾小白愣了愣,笑道:“我要去鄱阳会一个佳人,碰巧和唐兄顺路——你要去哪里?。”

唐煜不等他说完,便继续走了。

曾小白微微笑着,摇着扇子,亦步亦趋地跟上。

他笑的时候,眼睛虽然是弯的,可目光里却一点笑意都没有。

他的目的是什么?

忽然听得一阵孩子的哭声。

只见不远处,有一个不过垂髫的小男孩摔倒在地上,身旁一个碎了的彩色风车,身前站着一个混混似的男人。

原来是小孩玩风车的时候挡了这混混的路,混混便将其撞倒,还踩碎了孩子的风车。

混混不少见。

这样的事情也不少见。

但不少见难道就意味着这是正确的么?

混混一脚踢上小孩的胸口,骂道:“谁家狗崽子,走路不用眼睛,用不用大爷帮你把眼睛挖掉?”

小孩哭得更凶了,连滚带爬地抓住了离得最近的唐煜的裤脚。唐煜抽出腿,后退了一步,准备离开。

混混显然喝多了酒,哈哈大笑着拿出刀来,小孩惊恐地尖叫着,连爬几步死死抱住了唐煜的腿,哆哆嗦嗦地像只小狗。

这时谁还能抽身离去,简直就是没有人性了。

于是唐煜冷冰冰地道:“你奈何跟孩子过不去。”

混混嬉皮笑脸地看了看他,又看了看他平平无奇的旧剑,醉醺醺地大笑道:“就凭你这瘦猴也想跟老子逞英雄?”

唐煜阴着脸,手已放上了剑柄。

这把剑一拔出,今晚又要死一个人。

但他今天已杀了太多人。

杀人的滋味总是不好受的。

唐煜刚要说话,突然精神一紧,猛地一下抽出腿。

瞬间,青色的刀光一闪,小孩的两条小臂被砍落了在地上。

一旁,曾小白归刀入鞘,幽幽叹了口气。

那小孩的手臂被砍断,居然不再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