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板笑呵呵的,“吃什么,今天我掌勺!”

小店没有纸质菜单,两个人看着小黑板上用粉笔写的菜单挑,杜莫忘不知道什么好吃,颜琛点了几个老少皆宜的菜式。

老板动作麻利,菜端上来不过是普通的家常菜卖相,胜在材料新鲜,香味扑鼻,份量给的也十足。

颜琛挑了块卤得最好的酱棒骨给杜莫忘,长骨头都夸张得超过了盘子。酱色油亮的大棒骨炖得软烂,但还没有到脱骨的程度,需要用牙齿啃咬。咸香的卤味浸没进每一条肉丝纤维里,刚从锅里捞出来,热腾腾的味道正好,连着骨头的肉筋软烂弹牙,嚼两下就化了,胶质残留在舌尖,回味无穷。

柿子饺子馅料饱满,满当当的饺子肚子煮熟后浮现出核桃样的褶皱皮,半透明的饺子皮透出里面红黄的色彩,咬一口汁水在嘴里爆开。难得老板在冬天还能找到这样多汁的西红柿,鸡蛋也选的黄多白少的土鸡蛋,口感松软。

光着这两样就足够杜莫忘两个人吃饱,颜琛又要了瓶橙子味的北冰洋。

两人甩开膀子吃,颜琛的吃相算不上雅致,却也不粗鲁。只见他骨节分明的双手握住棒骨的两头,玫瑰色的嘴唇一张一合,皓白的牙齿轻松准确地撕咬下合适的肉块,闭着嘴大嚼,腮帮子鼓囊,像头撕扯猎物的雄狮,饕餮又霸道,唇瓣上涂了一层亮晶晶的油光。

房间里开着暖气片,热烘烘像是晚春,吃了一会儿两人都热得不行。杜莫忘脱下了外套,颜琛干脆解开了衬衫领口,精巧的锁骨明显地矗立,精壮的小麦色胸膛袒露在暖气里,光泽晶莹的皮肤上覆了层薄汗。此时的他比起高档餐厅用餐时更具有人间的烟火气息,宛如供奉在博物馆的古典雕塑重获了生命,从阳春白雪的展摊步入了柴米油盐中。

墙面斑驳,大大小小的油污覆盖在破败的粉墙上,厨房里油烟“滋啦啦”炸响,暗黄色的灯光摇曳,灰白色的烟气钻过门帘飘散在餐厅上空,眼前的景物都蒙上了层呛鼻的模糊烟雾。杜莫忘看向他,颜琛刚吃完一根棒骨,脸颊熏得桃红,额头上泌出细汗,浓烈的剑眉紧紧蹙着,一边眉尾又挑起,认真地用筷子刮筒子骨里的骨髓。爱吃肉的男人身上总有种血腥味的野蛮气息,喜欢带骨肉的更甚。

颜琛是眉眼深邃的混血儿,眉骨高挺眼窝深陷,直刀样笔挺的鼻梁,要比东方人更有蛮气。他偏头撕肉时,浓密的眼睫半遮宝石蓝的眼眸,也很难完全掩盖住从眼瞳射出的鹰隼般的精光。他啃着肉,宽阔的肩,修长的胳膊,有力的手,额角隐约鼓动的青筋,简直是头披着玫瑰色美人皮的野兽。

如果是别人,这样的吃相未免太没教养太粗俗,但颜琛不一样,他所表达出的热烈的喜欢和享受,和他的西化容貌以及气质,不论做什么都自信满满的傲气,使他像一位刚凯旋的罗马将军,正在士兵的簇拥下享受庆功宴。

颜琛察觉到了她的视线,大大方方地抬起头来,举着棒骨冲杜莫忘灿烂一笑,整齐的牙齿比灯光还要晃眼,顿时从古罗马执政官成了胸大无脑的美国大兵。

“我吃饱了。”杜莫忘给他看自己空空的碗。

“你才吃了六个饺子一块酱骨头。”颜琛不满,“不合胃口?”

杜莫忘哭笑不得:“我们刚刚吃了一餐,我这是正常饭量!”

老板端着碗黄桃罐头来,甜汤里还放了枸杞和椰果,很适合这样寒冷的早冬吃。

“小琛,吃好没?来帮我砍几块骨头,年纪大了,斩不动!来,甜汤小妹妹喝。”老板一点都不客气。

颜琛没推辞,三下五除把剩下的饺子倒进嘴里,西装外套随意搭上椅背,宝石胸针撞击在椅背上声音清脆。他毫不心疼自己价格昂贵的手工衬衫,接过老板油腻腻的嫣红色围裙利落地穿上,围裙胸前可爱的hellokitty在暖黄色的灯光下抛媚眼,和他欧洲贵族般的英俊面孔十分不搭。

他弯腰掀起厨房门帘,站在砧板前,抄起砍刀熟练地找准定位,胳膊举起拉满一个圆弧,手臂结实的肌肉块垒鼓胀,爆发力极为可怖,锋利的刀刃裹挟厉风呼啸着劈落。颜琛侧脸冷硬,没了嬉笑的模样,张开的臂膀如同雄鹰挥舞的宽大羽翼,手起刀落,腥粉肉沫飞溅,“咚咚咚”的沉闷剁刀声,不过眨眼间,难以处理的猪扇排在他几刀下规规矩矩地分成了大小相同的肉块。

杜莫忘都看傻了,颜琛的动作麻利又娴熟,一看就知道是老手。她越发觉得颜琛身上的秘密深不见底,他一个富家公子哥怎么学的砍猪排?总不是杀人分尸练出来的吧?

颜琛抬眼见到女孩古怪的面色,知道她想歪了,抱着逗逗她的心思,举起砍刀对着她隔空比了个作势劈砍的动作,杜莫忘跟受惊了的小麻雀似的,下意识缩进椅背。

颜琛哈哈大笑起来,他扔下刀,脱掉围裙,在流水前清洗手臂上的碎肉,用了好几次洗手液,皮肤洗得发皱。

他出来,杜莫忘皱着鼻子,警惕地睃他。

颜琛没办法,凑到杜莫忘身前,俯下身子,两手向上摊开:“闻闻看,臭不臭?”

杜莫忘没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