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过的实在是太快了。

我拿起我的手机。

你有一则新讯息是八点半传来的。

陈小姐你好,我们是宠物领养单位,你的资料审核已经通过罗~请在今天两点之前来认领你挑中的毛小孩哦!

两点前?

我赶紧收拾,拿着钥匙就出门了。我开车过去,希望不会来不及。

到了会场,一点五十七,压线。我就把我的黑键白键套上狗绳,准备离开了。

「要不要顺便约诚一起吃个饭呀?」我心里想。

「欸~你是汪总的nv朋友吧!」我转过头,看到了上次在诚公司,被菲姆叫“苍蝇”的那个男生。

「你好,我叫陈雪。」

「哦~我叫田菲翔。」

「还有我不是诚的nv朋友啦!你误会了。」我挠了一下头。

「啊~是误会啊。」他点了点头。

「你也跟菲姆是同事吗?」

「菲姆?她跟我差远了好吗!她工作效率那麽差,要不是我,她可能也不会有工作了。」

「你有这麽大的职权啊?」

「我是经理,我千辛万苦的让她进来这个公司,结果她就大头症了。」他摇了摇头。

「原来是这样啊!话说,你这麽年轻就当经理了啊?」

「这算是先天加上後天的结果吧!」

「什麽意思?」

「让你思考一下啊!」他看了一下手机,

「我可能要先离开了,你路上小心哦。」

「好。」

我就向他挥手道别。

「黑键白键~我们去买东西吃吧!」

我顺路上买了各种的宠物用品、狗粮还有我自己要吃的食物回家,回到家後,我就松开狗绳,就放黑键白键他们到处乱跑,认识一下新环境。

我把我昨天乱放的包包拿了起来,发现下面压着一封信。

「怎麽会有信?」我把信封捡起来,才想到是昨天和诚一起吃早餐时,在他要离开时,塞给我的。

我打开信封,里面是两千元和一张纸。

给陈雪:

这是要给你的车钱,因为有预感你不会让我给你载回家,所以就准备了这个。其实,我是想邀请你,不知你八月十七号当晚有时间吗?rsvp

八月十七是紫涵的婚礼欸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