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0章(第3/6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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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闭式前台内的电脑边,沾满了血的右手夹着根雾气袅袅的烟,左手则在键盘上随意点按着,留下一串未干涸的血迹,两把军用匕首交叉收在背后的羊皮鞘内,挎在后腰位置。
看情景,这里刚才应是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械斗,但地上却不见鲜血和尸体,而且地上还有刚用湿墩布拖过的痕迹。
腥味呛鼻,孙谚忍着翻涌的噁心感,先往自家傻弟弟嘴里塞了一块从打晕的看守那里搜刮来的薄荷糖,好压一压味道,才问:“丁队呢?”
谷心志看也懒得看他们一眼:“马上到。”
孙谚按下腰间的发信器,让等候在外的罗叔把卡车开到前门处接应,顺手推着弟弟,让他们先往外走:“谷副队,你在干什么?”
谷心志道:“找找他们的资料。我们或许用得上。”
孙谚对谷心志的能力还算信任,点点头,再一抬头,见到罗叔的卡车已悠悠停在了正门,便指挥着把奴隶送上车去。
眼看着人一串串登上了车,谷心志叼含着烟,想,一群小羊羔。
前台内,工具间的小门紧闭着。
只要任何一个人拉开门,就能骇然发现,在那小小的空间内,挤着十数具新人类的尸体,身首两处,惨不忍睹,尸身的最上面放着他用来打扫的墩布。
等人都离开了,谷心志才拧开一侧不知道是谁的保温杯,藉着内里的枸杞水,对着电脑屏幕上自己的倒影清洗着脸和手,努力把自己伪装成一隻合群的小羊羔。
在等待期间,罗叔如他们制定的计划,和一个同样运输奴隶的新人类攀谈起来,趁机把人打晕,塞入地牢暂囚,自己则开走了他的车。
孙谚开走了这辆车,把西边仓库中所有不能作战的奴隶装入他们早已准备好的纸箱,从外封好,留好气孔,装作是运输货物,试图从西城出口离开。
丁秋云在自家卡车的后车厢窥孔上,密切关注着这辆车的动向。
车在西镇的出入口被照例拦下。
孙谚从驾驶座探出头去,和那守门的新人类谈笑风生,还悄悄递了一包烟,声称他虽然是来替别人送奴隶加买货的,但这次违规偷买了一个廉价的小奴隶回去,打算自己用,请负责查货的兄弟通融通融。
他们打开后车厢,果然发现了小鸡崽子似的瑟瑟发抖的孙彬。
不管世道如何更易,人情通融这种事总是不会改变的,他们笑纳了孙谚的烟,也没细查那些所谓的“货物”,就放了孙谚出去。
看着那辆卡车渐行渐远,丁秋云才放鬆下来。
有名队员问:“丁队,我们接下来干什么?”
丁秋云看向逐渐鼎沸起来的街市方向,搓了搓掌心已凝结的血冰,说:“休息。等着晚上的热闹。”
约晚六点半时,就有来西面仓库提人的了,共要六十名。
扮演前台的丁秋云以新招募的管理人员的身份热心招待了他们,让他们在大厅暂歇,吩咐去提了十名“a品”,五十名“b品”,皆是刚才解救出的、有战斗经验和能力的旧人类,其中混有队中成员。
在被带出来见人前,所有奴隶都被押去洗了个热水澡,被搓得皮子发红,又换上了统一的白衣,看上去一个个有模有样,很叫前来“提货”的领头人满意。
领头人一眼就看到了“a品”群里最显眼的谷心志。
这些日子来,谷心志在丁家养着,稍稍胖了一些,体态恢復了正常,清清冷冷的,又秀气干净,略长的头髮被一条蓝髮带绑起了个高马尾,微昂着下巴站在那里,有种不动声色的夺目感。
领头人绕他走了两步,满意点头道:“最抢手的就是他这样的。”
丁秋云温和地笑:“是吗?”
谷心志脸色不大好。
他不高兴丁秋云对这些新人类比对他的态度都要好。
哪怕是逢场作戏。
丁秋云不会特意照顾他的情绪,有礼地一弓腰,将这帮新人类送走后,走到门口,与坐在车内抽烟的罗叔交换了个眼神,便用自带的锁锁上了西仓库的前门,换上了另一件看上去较为单薄的私服,取了自己的摩托车,独身一个往逐渐热闹起来的奴隶市场驶去。
在耀目的人造虹霓间,他缓慢游走着,找到了七八个他刚才亲手送出去的奴隶。
他们被放在展示台上特製的铁笼间,看到丁秋云,只略略一点头,便继续低眉顺眼地等候着丁秋云与他们约定的“时机”。
奴隶镇的原住民早已走得差不多了,只有全家进化成新人类的才选择留驻在此,靠奴役和贩卖同类过活。
街上处处燃着熏香,香里有尸身的冷臭。
丁秋云绕城数週,弄清城中布局后,便把摩托车停在路边,藉着路灯光芒,拿香烟壳和铅笔头,画着这末世里绚烂而悲哀的街景。
他听到有幼年早逝又復活的孩子奶声奶气地向自己的母亲提问:“妈妈,为什么要把那个姐姐关起来呀。”
母亲笑道:“我们和他们是不一样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