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风雾里 第27(第2/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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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种事,只有跟爱的人做,才会欢愉。”
作者有话说:
◎我男朋友小气,我怕他误会。◎
只有跟爱的人做, 才会欢愉吗?
当时的陈粥并不理解这话的意思。
但沈方易带给她的感觉,是新鲜和热烈的,她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如此旺盛的充满着生命力, 就像一片开在温暖土壤里的向日葵一样, 她不带任何一刻的犹豫的,朝向太阳。
如果那天,沈方易像先前一样, 再对她做那种事,再在旖旎的夜色里压制不住那闷哼,她一定拒绝不了。
但那天晚上, 他只是在宵禁之前送她回了学校。
陈粥一路上跟他说着他不在的这些日子身边发生的鸡零狗碎的事情, 沈方易微微偏着头, 目视前方, 笑着听她喋喋不休。她在她那点跟他的生活毫不相关的琐碎中, 发现沈方易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。他永远都在聆听她, 都站在她的立场,去感同身受她经历的那些无聊又好笑的事。
她也发现沈方易开车很稳当,甚至比他那个司机还要稳当, 她喜欢他开车, 跟他时常开她玩笑有点轻浮的样子不一样,让人很有安全感。
“你应该少喝点酒。”陈粥侧身坐在副驾驶上,转头对沈方易说, “沈方易,清醒的你看上去, 更老实点。”
他用了老实这个词, 从没有人用过这词形容过他, 这不由的让他嘴角上扬。
他在霓虹夜色随之褪去的城市光带车流中宠溺地笑, “我什么时候不清醒了?”
“大多数时候,烟酒不忌的时候,你跟只伥鬼一样,晃的就出来了,晃的又消失了。”
“我搁您这这演聊斋呢。”沈方易分给她一眼,笑着摇头,“还晃的一下。”
他搭在方向盘上的修长手指微微一带,车子很轻巧的,转了个弯就拐进了北高教园区的那条道。
“送到宿舍楼下吧。”沈方易问到。
陈粥摇摇头,“就这儿吧,我走一段。”
她下车,打开门的时候,听到沈方易开了口。
“怎么着?怕男朋友见到了尴尬?”他在驾驶室打趣她。
陈粥粥皱皱眉头,顺着他的话气他,“是的哦,我男朋友小气,我怕他误会。”
她下车,关门,心里带着点小脾气,径直地往前走。
沈方易随之下来,快步走上前去,从她身后伸出手,一用力。
前面的人伸出去的脚尖像是在地板上随着舞曲轻巧地转了个圈,而后又被他拽回怀里。
五指缠绕间,他的鼻头轻巧地点着她的鼻子,在月色下柔声说到,“误会就误会呗。”
“他最好是现在就过来。”
说完,他就吻下来。
在人潮涌动的世界里,像电影里那些个无数传达浪漫的片段一样,周围的人缓慢且模糊,拥堵的世界里,唯独剩下他们两个在街头拥吻,热烈的像是一场盛大的烟花,。
那天之后,沈方易要在昌京待上好长一段时间,陈粥为此很是高兴。
在沈方易忙自己的事情的时候,陈粥就去阿商那儿。
她新创作了几首歌。
阿商是一个很有才华的歌手,大多时候,她都会唱那些在都市人晚间夜里出现最多的那几首歌,因为广泛的受众能引得一阵不小的叫好和人气,但有些时候,她会在一段时间消失不见后兴奋的跟陈粥说,她新做了几首歌。
她会在客人少的时候,尝试唱那几首新歌。
她的编曲里,有长调,有呼麦,有马头琴呜呜的哭泣声,草原原生态和重金属的交缠,谱写出小众又惊奇的音乐,阿商用了蒙古语,编成了一种极为新潮的音乐。
因为新潮,所以能接受的人少。
陈粥觉得她唱那些,比她唱那都市的流行音乐更好听,她唱华语流行的时候,几乎能复刻几个原唱的完美表现,但她唱自己编曲的名族语时,陈粥却觉得她更为自由。
今夜不是她的主场,她热了个场,就下来了。
阿商看到陈粥,耸耸肩。
“去吹风吗?”她招呼着陈粥。
陈粥望了望窗外夜色凛冽的天,点了点头。
小电驴开的很慢很慢,在冬夜里掉光叶子的树杈中穿行。
在夜里行走的所有人都往纸醉金迷的名利场这块来,就陈粥坐着阿商的电驴朝着反方向走。
她喜欢坐阿商的小电驴,阿商为了小泽的病当初借高利贷的时候,催债的人抢了她的小电驴说要抵债的时候,陈粥甚至还为了它拿起过桌子脚要跟人火拼,以至于现在它的尾巴还有半块掉漆呢,像是一只黑白相间的燕子被剪掉了尾巴,陈粥建议要拿去修一修,阿商却说不打紧的。
阿商向来都抠门,车破了不舍得修,酒场演出结束后的夜宵活动她从来都不去,为了节省开支,住在城郊市场鱼龙混杂的公共宿舍里,梅雨季节要顶着脸盆节水的那种……不过她对陈粥是很